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中京园区(含机械园区) 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概况

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开发区紧靠宁城县天义镇,既有叶赤铁路经过,又有京沈高铁支线赤喀高铁从县域内经过;既有国道306公路,又有省道平双公路从县境贯通;还有两条进京的铁路线从县域边缘经过。宁城县距离锦州港240公里,距离秦皇岛港300公里,距离二连浩特口岸1,220公里,距离满洲里口岸1,531公里。距离北京市450公里,距离天津市550公里,距离沈阳市450公里,距离承德市150公里,距离赤峰市10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原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是20023月由365bet体育在线投注批准设立,2003年正式建设,2008年原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自治区级开发区。

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中京园区(含机械园区)规划范围总面积13.71平方公里发展定位为:我国北方重要有机食品深加工输出基地、自治区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北方绿色建材、环保家具生产基地、区域性物流中心、蒙东地区重要的产业转移核心承载区、赤峰市创新创业示范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1)调查掌握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和区内外主要环境污染源特征,识别可能制约规划区发展的环境因素。(2)识别规划区的规划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规划活动对周边主要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分析区域的生态、环境承载力。(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产业定位、规模、布局、结构以及环保基础设施的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意见。(4)在总体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规划实施预防性对策措施,为规划区的建设和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规划是否了解,对目前当地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规划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本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对规划实施所持态度;其他建议等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口头或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马晓英0476-4276075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路  15124710016

 

 

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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